挖矿虚拟货币属于犯法吗,全球法律视角与中国实践深度解析

近年来,随着比特币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的价格波动与市场热议,“挖矿”这一通过算力竞争获取虚拟货币的行为,始终处于法律与监管的风口浪尖,尤其是在中国,2021年以来的监管政策让“挖矿是否违法”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,这一问题并非简单的“是”或“否”,而是需要结合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、监管政策以及具体情境综合判断,本文将从全球视角出发,重点解析中国语境下的法律边界,为读者提供清晰的认知框架。

全球视野:挖矿合法性的“光谱式”分布

虚拟货币挖矿的本质是通过计算机算力参与区块链网络的共识机制(如比特币的工作量证明PoW),以获得新发行的虚拟货币作为奖励,从全球范围看,各国对挖矿的监管态度呈现显著差异,大致可分为三类:

完全合法且鼓励型

部分国家将挖矿视为数字经济产业,通过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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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导推动其发展。萨尔瓦多于2021年将比特币定为法定货币,明确挖矿合法,并利用地热资源吸引矿企;哈萨克斯坦曾因电力过剩,将挖矿列为“优先经济活动”,简化企业注册流程;美国、加拿大等国则采取“中立监管”态度,挖矿不违反联邦法律,但需遵守电力、税收等地方性法规,部分州(如德克萨斯州)甚至通过低电价政策吸引矿工布局。

限制与规范型

许多国家认可挖矿的合法性,但通过牌照、税收、环保等政策进行约束。俄罗斯要求矿工登记并缴纳所得税,禁止居民在住宅区进行大规模挖矿;伊朗因电力短缺,曾将挖矿限定在特定工业区,并实行电价补贴政策;欧盟虽未统一立法,但通过《加密资产市场法案》(MiCA)要求挖矿平台遵守反洗钱规则,并关注能源消耗问题。

明确禁止型

少数国家将挖矿与金融风险、能源浪费等问题挂钩,直接立法禁止。摩洛哥尼泊尔等国将挖矿视为非法活动,参与者可能面临罚款或监禁;埃及的中央银行明确禁止虚拟货币交易,挖矿自然也在禁止之列;阿尔及利亚则在《金融法》中禁止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活动,包括挖矿。

中国语境:从“灰色地带”到“全面禁止”的演变

中国的挖矿监管政策经历了从默许到严格限制再到全面禁止的过程,这一演变与虚拟货币的金融属性、能源消耗及金融稳定密切相关。

早期(2013-2017年):默许与规范并存

2013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,明确比特币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”,但未禁止个人挖矿,仅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参与比特币业务,这一时期,中国凭借电力资源与硬件制造优势,成为全球比特币挖矿的核心区域,矿工群体与矿企规模迅速扩张。

限制阶段(2017-2020年):整治“无序挖矿”

随着挖矿规模扩大,其高能耗、占用公共资源等问题引发关注,2017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首次将“ICO”(首次代币发行)定性为非法集资,并要求“境内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平台不得开展虚拟货币兑换、法定货币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服务”,尽管未直接禁止挖矿,但政策收紧导致部分矿企转向海外。

全面禁止(2021年至今):以“碳中和”与“金融安全”为核心

2021年是挖矿监管的转折点,5月,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,强调“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,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”;随后,内蒙古、青海、四川等挖矿大省相继出台清退政策,要求矿企限期关停,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924通知”),首次从部门规章层面明确: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”,挖矿作为虚拟货币产业链的源头,被纳入“非法金融活动”范畴,在中国境内全面禁止

法律依据与处罚后果

“924通知”明确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不得为挖矿行为提供电力支持、场地支持、硬件支持等服务,违反者将面临以下后果:

  • 行政处罚:由主管部门责令关停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以罚款;
  • 刑事责任:若挖矿行为涉及非法集资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洗钱等,可能构成《刑法》中的非法经营罪、集资诈骗罪等,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
  • 民事纠纷:因挖矿产生的合同纠纷(如矿机买卖、托管协议),法院通常以“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”为由认定合同无效,当事人需返还财产并承担相应损失。

挖矿“违法”的核心争议:金融风险还是能源浪费

中国全面禁止挖矿的背后,主要有两大考量:

金融风险:规避资本外流与投机炒作

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,易引发投机行为,2021年,比特币价格从约6万美元飙升至6.9万美元后又暴跌至3万美元,大量投资者亏损,监管部门认为,挖矿是虚拟货币产业链的“入口”,禁止挖矿可从源头切断虚拟货币的供应,遏制投机炒作,防范金融风险向传统领域传导,虚拟货币交易可能被用于洗钱、逃税等非法活动,禁止挖矿有助于维护金融秩序。

能源消耗:实现“碳中和”目标的现实需求

比特币挖矿依赖高性能计算机(矿机),能耗极高,剑桥大学研究显示,2021年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约1300亿千瓦时,超过挪威全国用电量,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比特币挖矿国,2020年算力占比曾达65%,挖矿年耗电量相当于一个中等省份的用电总量,在“2030碳达峰、2060碳中和”目标下,高耗能的挖矿活动显然与能源转型政策相悖,这也是内蒙古、四川等省率先清退矿企的重要原因。

例外与边界:哪些“挖矿”不违法

需要强调的是,并非所有“挖矿”都涉及虚拟货币,在技术领域,“挖矿”一词有广义与狭义之分:

  • 狭义挖矿:特指通过算力竞争获取比特币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的行为,在中国明确违法;
  • 广义挖矿:在区块链技术中,也可指“数据挖掘”“算力租赁”等与虚拟货币无关的合法活动,企业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数据存证、科研机构通过分布式计算进行科学运算(如 Folding@home 项目),这些“挖矿”行为不涉及虚拟货币奖励,属于合法的技术应用,不受监管限制。

对于个人用户在本地设备上进行“零星挖矿”(如用个人电脑参与某个公益区块链项目),虽然不构成大规模非法活动,但若违反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等规定(如利用他人设备挖矿、影响网络安全),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。

合规是底线,技术需服务于实体经济

虚拟货币挖矿是否违法,本质上取决于国家对其金融属性与能源消耗的价值判断,随着“924通知”的落地,挖矿已彻底进入“非法”范畴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展相关活动,对于普通用户而言,需明确“虚拟货币挖矿=非法金融活动”的认知,避免因参与挖矿面临法律风险。

从全球视角看,挖矿的合法性并非一成不变,各国政策会根据技术发展、市场需求与国家战略动态调整,但无论如何,技术本身应服务于实体经济与公共利益,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迭代,或许会出现更环保、更合规的“挖矿”模式,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,任何与虚拟货币挂钩的挖矿行为,在中国都将面临严格监管与法律制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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