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拟货币挖矿,必须坚决打击的数字毒瘤

虚拟货币挖矿,这一曾经被部分人视为“数字黄金”掘金方式的行业,实则如同一颗潜伏在数字经济肌体中的毒瘤,其高能耗、高污染、高风险以及对实体经济资源的严重挤占,已使其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,为了保障国家能源安全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、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秩序,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坚决打击,势在必行,刻不容缓。

虚拟货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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挖矿是能源的“黑洞”,与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背道而驰,以比特币“挖矿”为例,其依赖“工作量证明”机制,需要大量高性能计算机进行无休止的哈希运算竞争记账权,这个过程消耗的电力资源惊人,据剑桥大学替代金融研究中心数据,比特币年耗电量甚至超过一些中等国家的总用电量,这些电力大多来自燃煤等化石能源,产生了巨大的碳排放,加剧了全球气候变暖,在全球各国纷纷承诺“碳中和”的背景下,这种高耗能、高污染的活动无疑是对人类共同未来的严重透支,与我国“双碳”战略目标更是格格不入,必须予以坚决遏制。

虚拟货币挖矿挤占宝贵的实体经济资源,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,挖矿需要投入大量的硬件设备(如ASIC矿机)、土地、电力以及专业技术人才,这些本可以用于支持科技创新、智能制造、民生工程等实体经济发展的宝贵资源,却被投入到虚拟货币这种本身不产生实际价值的虚拟活动中,挖矿活动往往集中在电力资源丰富或价格低廉的地区,可能导致局部地区电力供应紧张,甚至出现电力价格扭曲,影响当地居民生活和正常工业生产,这种对实体资源的“虹吸效应”,严重阻碍了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。

虚拟货币挖矿滋生一系列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,威胁社会稳定,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,“挖矿”行业也充满了不确定性,许多投资者和参与者盲目跟风,甚至不惜借贷“挖矿”,一旦市场行情逆转,极易引发资金链断裂,导致个人破产和家庭悲剧,同时也可能传导至金融体系,引发局部金融风险,挖矿活动还常常伴随着非法集资、诈骗、偷电逃税、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,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管理,对社会稳定构成潜在威胁。

虚拟货币挖矿与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相悖,冲击法定货币地位,我国早已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,相关交易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挖矿作为虚拟货币产业链的源头环节,其泛滥客观上为虚拟货币的非法交易和流通提供了土壤,削弱了法定货币的权威性和地位,对国家金融安全构成潜在挑战。

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弊远大于利,其高能耗、污染环境、挤占资源、滋生风险、挑战监管等弊端,使其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“毒瘤”,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,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打击虚拟货币挖矿的各项政策规定,通过技术手段、法律监管、政策引导等多措并举,彻底铲除这一滋生乱象的土壤,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、为国家的能源安全、金融稳定和绿色未来扫清障碍,打击虚拟货币挖矿,不是对技术创新的否定,而是对更可持续、更安全、更公平发展路径的坚定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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